欢迎访问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 
繁體中文   |  适老版  |  无障碍  |  用户统一登录
搜本站

智能问答

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信息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6-07-15 17:38:30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成都慧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何文博与你单位支付月工资一案已办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锦劳人仲案20260004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一、被申请人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91日至2025121日月工资16476(大写:壹万陆仟肆佰柒拾陆元整);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