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森掌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肖吉、刘鑫、杨惠与你单位成都森掌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锦劳人仲案〔2026〕01153号、锦劳人仲案〔2026〕01154号、锦劳人仲案〔2026〕01155号),因无法联系你们单位,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9月11日13时30分在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四)开庭审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2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