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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锦江区新引进科创类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研究生补贴启动申报

    发布日期:2026-06-10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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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MB1584976/2026-23130
    成文日期:
    2026-06-09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26-06-09
    发布日期:
    2026-06-10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锦江区科学技术局
    文      号:

    2025年锦江区新引进科创类高职称人才和

    全日制研究生补贴申报启动

    一、支持对象及标准

    2025年锦江区企业新引进具有科技创新专业背景、从事科技创新领域工作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3年给予1500元/人/月生活补贴,副高级职称人才或硕士研究生,3年给予1000元/人/月生活补贴。

    二、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7月13

    )申报途径。企业(人员)通过“锦彩生活”小程序线上申报,因特殊情况需线下申报的,经街道同意后线下申报。

    )申报资料。

    1.《锦江区企业引进科创类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 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年度纳税证明;

    3. 人才身份证明、职称证明(主要包含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或评审表,四川省外取得的职称须同时提供当地人社证明或官网查询结果或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以上)),单位聘任文件证明复印件;

    4. 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单位须与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一致),社保缴纳证明(四川近2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个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5.具有科创背景、从事科技创新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1. 锦江区企业指经济统计关系在锦江区的企业,新引进人才不含集团派驻人员、关联企业混同用工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一致。

    2. 申报单位(人员)所有申报资料均需盖申报单位鲜章。人才及所在单位原则上不得同时申请同类型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3. 申报单位(人员)对申报材料和凭证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系统,五年内不接受企业申报财政性资金。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4. 新引进人才变更工作单位的,终止生活补贴发放。

    5. 2025年已领取锦江区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的,于7月30日前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区人社局提交当年度引进人才在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支出凭证等证明后,按原程序拨付上年度补贴资金。享受生活补贴期间,变更工作单位的,终止.

    生活补贴发放。

    附件:锦江区企业新引进科创类高职称人才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成都市锦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9日

        咨询电话:锦江区高成长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谭老师,028-86916711;任老师,028-8691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