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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各科室,锦江支队: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锦江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重点执法与常规执法相结合,突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实现“双降、双控、一杜绝”目标,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乘效”。 二、工作目标 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确保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发现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零撤销、零败诉”。 三、主要任务 原则上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同时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优质服务相结合,严格落实“扫码入企”,推行“告知式”执法。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链条清查,依法实施“一案双查”或“一案多查”,认真落实应急管理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安全风险精准管控和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 2026年全年共36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和法定双休日共117天,法定工作日共248天(365-117=248天)。按照《办法》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的要求,全局列入监督检查计划人员共16人,含锦江支队全部执法人员,不含临退休人员(附件1)。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列入计划执法人员数量=248×16=3968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 根据近三年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对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区委、区政府或者上级安排的其他执法任务等八个方面工作分别进行了测算,确定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182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 根据近三年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对拟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党群活动、值班休假等所需工作日进行了测算,确定非执法工作日为1396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3968-2182-1396=390天。 五、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平均每次开展执法检查3名执法人员为一组、每组每天检查1家生产经营单位计算,全年实际能够开展执法检查130家。按照近三年执法检查平均复查率43%估算,全年共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1家。 (一)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安排 按照“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确定涉危险化学品、工业、商贸业生产经营单位55家为重点检查对象;除重点检查单位外,在直接监管范围内随机抽取36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般检查。编制《成都市锦江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附件2,以下简称《名录库》),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 (二)各科(队)检查安排 1.法规宣培科:重点检查《名录库》内3家企业,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4家企业开展一般检查。 2.应急管理科:重点检查《名录库》内3家企业,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1家企业开展一般检查。 3.防灾减灾科:重点检查《名录库》内3家企业,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1家企业开展一般检查。 4.安全基础科:重点检查《名录库》内11家企业,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8家企业开展一般检查。 5.督查考核科:重点检查《名录库》内4家企业,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3家企业开展一般检查。 6.综合协调科:重点检查《名录库》内3家企业,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2家企业开展一般检查。 7.火灾防治科:重点检查《名录库》内4家企业,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2家企业开展一般检查。 8.锦江支队:重点检查《名录库》内24家企业,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15家企业开展一般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以重视,对照行政执法主要任务,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有序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年度执法任务全面完成。 (二)突出执法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既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和“三最点位”(最不放心点位、最容易惹事点位、最重要点位),又要注重安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的其他行业领域,将日常执法检查与“三类事件”(重大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相结合,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三)强化执法实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三度”(曝光力度、排查力度、追责强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强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成都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成应急〔2022〕105号)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严守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规定,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坚决杜绝行政执法违规违纪问题出现。 附件:1.成都市锦江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 人员名单 2.成都市锦江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监督检查 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 附件1 成都市锦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附件2 成都市锦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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