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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5年7月,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出台,我市“用电”指标虽获评优秀等次,但仍存在“本地尚未制定电力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信用应用工作”等问题。为落实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用电营商环境,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国能发资质〔2025〕85号)、《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上位文件,并结合成都市电力领域实际,研究起草了《成都市电力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和附则4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主要明确了《工作方案》的整体思路、覆盖范围和推进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7条,主要围绕健全多元主体信用体系、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以及信用修复机制、拓展信用创新应用场景7个方面明确了成都市相关工作措施。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主要围绕电力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相关市级部门、区(市)县以及经营主体和行业商业协会等的工作要求。 第四章附则主要明确了《工作方案》解释权和有效期。 三、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电力处 解读人:吴刚 联系电话:61885827 相关文件链接:https://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904/2026-01/05/content_0669ec6d833945888336fdb2489a449e.s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