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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锦江区食品安全年度(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1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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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MB1552165/2025-56572
    成文日期:
    2025-09-30
    公文种类:
    通知
    生效时间:
    2025-09-30
    发布日期:
    2025-12-01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锦食安委〔2025〕2号

    成都市锦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锦江区食品安全年度(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街道食安委,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经区食安委领导同意,现将《成都市锦江区食品安全年度(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锦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5年9月30 


    成都市锦江区食品安全年度(近期

    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蓄势之年。2025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区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要求为统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持续提升超大城市中心城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高质量建设“品位锦江·幸福城区”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

    (一)深化源头治理。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锦江生态环境局)加强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聚焦重点品种,开展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强食用农产品上市前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把关。组织实施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药科学施用增效兽用抗菌使用减量化行动。(区公园城市局)

    (二)提升涉农地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涉农地区规范化食品经营店建设成效,推进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提质量、增数量;加强涉农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涉农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涉农地区食品安全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园城市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深化“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校园餐”信访投诉月调度机制,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公园城市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和家长民主监督要求,指导学校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完善和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包经营、大宗食材招标采购等制度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含初高中共用食堂)自主经营要求,根据市上建设进度和工作部署用好“成都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数据管理系统”。推动相关负责人陪餐、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制度100%建立运行,中小学“师生同餐”率达100%。(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餐用具卫生及食材安全抽检,督促学校自主送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率提升至95%。(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成都市持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持续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治理要求,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信息监测通报和协查处置。(区委网信办、区经信局、区公园城市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宣贯实施《网络食品抽检工作指南》。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突出问题整治,督促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违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一批主体资质不齐、地址不符、投诉率较高的商家。(区市场监管局)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严格落实有关制度机制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全链条监管,全面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规范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环节使用监管。(区公园城市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行为,解决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虚假标注、交付装卸运输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区发改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公园城市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标签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涉农地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排查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等问题,对不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备案、超出许可或备案范围经营、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力做好世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城市侧聚焦接待酒店周边和春熙路商圈、景区、美食街区、网红打卡点、酒吧聚集区域、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区域),赛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赛时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现场实地巡查。建立完善世运会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对涉食品投诉举报“处早处小”,精准监测、及时化解食品安全舆情。(区民宗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公园城市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七)完善协同监管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区级分工,推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制度机制落地落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会商风险和预警交流,研究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区食安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依法予以查处。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为关键场所,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结合年度抽检不合格产品,加强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督促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完善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流程。(区公园城市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许可准入监管。按规定要求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与报告一体化管理,推广使用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报告)一体化平台,统一备案(报告)事项办理机构和平台,实现备案(报告)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持续开展无效许可备案数据集中清理注销工作,确保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主体数据真实有效。(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各类入企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动态管理风险管控清单,有效识别和预防风险隐患。对掺杂掺假、“两超一非”等问题企业实施重点整治。推动《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落地落实。落实肉类产品检疫证明查验制度和肉类产品分销加工环节信息追溯查验机制,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等行为。(区公园城市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推进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持续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对总部在锦江区的连锁餐饮企业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整治连锁餐饮企业突出问题。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集中整治一批主体资质不齐、地址不符、投诉率较高的商家。强化涉农地区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养老机构、老年人“蓉颐助餐”设施、宗教场所、房屋市政在建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督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住建和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配套经费支持,建成一批具有锦江特色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把牢粮食入(出)库质量关口。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加大违反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区发改局)

    (十三)抓好贮存、运输、寄递、配送过程监管。完善食品贮存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运输仓储配送工作指南》,宣贯实施《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区发改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公园城市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不合格进口食品信息通报召回制度,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核查处置。严厉打击冻品、粮食、海产品等农食产品走私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疫情冻品、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持严惩重处强大压势

    (十五)铁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调推动区政法单位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区委政法委)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春雷行动2025”,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的打击力度。(区市场监管局)紧盯肉制品、食用油等群众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聚焦校园及其周边、商圈景区、网络直播带货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昆仑”行动和肉制品犯罪集中整治行动。(区公安分局)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职业禁止制度规定,持续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园城市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互联网新业态食品安全、特定场所餐饮安全作为重点监督领域。(区检察院)加强食品执法监督,推动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落实。(区司法局)

    (十六)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食品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与风险分级管理、“双随机、一公开”融合,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检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名单。(区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食品安全基础支撑

    (十七)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绿色储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应用,推动高标准粮仓建设和粮油仓储设备更新提升。持续开展储备粮质量检测工作。(区发改局)

    (十八)强化抽检监测和风险评估。科学制定、规范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处置。(区发改局、区公园城市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可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抽检处控研”闭环管理。(区市场监管局)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及实验室检测技术水平,完善监测工作质量控制,确保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率100%。推动全区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直报,辖区内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院信息系统HIS与国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系统互连互通,监测结果直报率达100%。(区卫健局)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究,强化成渝双城经济圈食品安全风险抽检监测、研判、预警交流。(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现代化监管能力。推进猪肉“一码溯源”管理,在全区农贸市场全覆盖实现可扫码查询猪肉溯源信息。(区公园城市局、区市场监管局)深化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一码通”运用,进一步完善举措、深化品种、扩大范围。(区市场监管局)探索推广食品数字标签。(区卫健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营养指导员培训,力争每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区卫健局)

    (二十)法规标准落地落实制度。积极配合市级部门修订《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抓好我区贯彻落实(区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出台《成都市盐业管理办法》、《成都市市级食盐储备方案》并抓好我区贯彻落实(区经信局)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市上有关标准文件出台进度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成都市学校食堂设备配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和《成都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落实“十个严禁”负面清单和处罚措施。(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与跟踪评价,做好预制菜、食品标签等重点标准的宣贯。(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开展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区发改局)丰富时尚消费场景,举办国际茶咖节等促消费活动,推出美食等主题网红打卡场景。坚持以“美食消费服务”为核心的产业发展思路,支持鼓励餐饮服务项目进入集聚区、特色街区,以规范管理推动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区商务局)大力推荐区内创新主体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锦江区食品安全相关领域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区科技局)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的可获得性和覆盖面,进一步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区财政局)

    、加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关键人员教育培训。用好责任约谈手段,对连续抽检不合格等企业进行警示。拓展“随手拍”使用场景,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和保护机制。宣贯《四川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督促企业提高落实主体责任能力。(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强化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优化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指导各级包保干部严格照单履职,确保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包尽包、应督尽督、应改尽改。(区食安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打造“在成都,放心吃”场景。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开展“在成都,放心吃”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强化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四位一体”协同共治,高标准打造六大“放心吃”场景,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春熙路时尚活力区管委会、街道(三圣花乡景区管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公园城市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城运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开展“以案说法”,组织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人员上线“998法治大讲堂”。(区司法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配合)以“守安全、稳信心、促消费”为主题,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更加精准地解决百姓食品安全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和科普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各街道食安委,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六)积极抓好舆情应对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迅速研判分派。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及时通报重大敏感舆情和重要信息线索。(区委网信办、区食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网络平台加强自媒体用户信息发布管理。(区委网信办牵头,区公园城市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省、市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结合实际适时修订我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区食安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组织保障

    (二十七)每年向区食安办提交本街道、本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