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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湖公园等9处应急避难场所 (第四批)挂牌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1-10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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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MB1731235/2025-53119
    成文日期:
    2025-10-21
    公文种类:
    通报
    生效时间:
    2025-10-21
    发布日期:
    2025-11-10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成都市锦江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文      号:
    锦防减救办〔2025〕2号

    成都市锦江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东湖公园等9处应急避难场所

    (第四批)挂牌的通

    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区应对突发灾害的综合应急避险能力,全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辖区内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挂牌工作,按照《成都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导则(试行)》(成住建发〔2021〕269号)及《成都市锦江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锦府办函〔2021〕18号)的要求,区防减救灾办对第四批东湖公园等9处应急避难场所的标识标牌进行了维护,组织专家、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教育局、属地街道现场评审认定,对东湖公园等9处符合分类标准的Ⅱ、Ⅲ、Ⅳ类应急避难场所予以挂牌。

    特此通报。

    附件:东湖公园等9处应急避难场所挂牌名单

    成都市锦江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