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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东湖公园等9处应急避难场所 (第四批)挂牌的通报 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区应对突发灾害的综合应急避险能力,全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辖区内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挂牌工作,按照《成都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导则(试行)》(成住建发〔2021〕269号)及《成都市锦江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锦府办函〔2021〕18号)的要求,区防减救灾办对第四批东湖公园等9处应急避难场所的标识标牌进行了维护,组织专家、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教育局、属地街道现场评审认定,对东湖公园等9处符合分类标准的Ⅱ、Ⅲ、Ⅳ类应急避难场所予以挂牌。 特此通报。 附件:东湖公园等9处应急避难场所挂牌名单 成都市锦江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