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八次全体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区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持续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促进产业建圈强链,按照《成都市锦江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锦科〔2024〕7号)程序规定,经区委科技委专题会议审定,区科技局发布2025年锦江区首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现将揭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共10个,涉及边缘智算、智能终端、脑机接口、文化传媒、智能网联、开源鸿蒙6个领域(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本次榜单均为政府出题类项目,成功揭榜项目资金分三次拨付,原则上任务书签订当年给予揭榜金额40%、关键“里程碑”节点考核通过后给予揭榜金额30%、任务执行到期经考核验收通过后给予揭榜金额30%。 三、揭榜流程 (一)项目填报 有意向的申报揭榜方按照榜单要求,填报锦江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揭榜申报书(附件2),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的方式申报揭榜。 (二)项目报送 意向申报揭榜方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成都市锦江区科学技术局,并将盖章签字后扫描PDF版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jjqkxjsj@163.com。 四、揭榜要求 (一)揭榜方要求 本轮“揭榜挂帅”项目,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对揭榜主体和项目负责人不设注册时间、行业、职称、地区等限制,鼓励跨区域合作攻关、技术跨界应用、组建创新联合体和产学研合作揭榜,须遵循如下条件: 1.每个揭榜方最多可单独揭榜或参与揭榜2个项目。揭榜方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或“黑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2.以创新联合体形式联合揭榜的,牵头揭榜方和合作揭榜方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各方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协议作为附件报送。 3.揭榜方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于支撑攻关任务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 4.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成都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5.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方及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揭榜方中项目实际主持研究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负责人员。 2.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要求,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或“黑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3.同一年度、同一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4.榜单论证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论证榜单的“揭榜挂帅”项目。 五、揭榜方式 揭榜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17时,意向揭榜方需在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递达至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煦华国际10栋314室,逾期不再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须签字盖章齐全。 六、其他说明 1.本轮“揭榜挂帅”项目由成都市锦江区科学技术局会同需求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受理、评审、立项、验收等项目管理事项。采取共同评审方式对揭榜项目进行择优遴选,评审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2.每个“揭榜挂帅”榜单项目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及以上。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不得随意改变申报书内容。 4.请各有关产业部门和产业园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创新主体积极参与“揭榜挂帅”项目,以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5.成都市锦江区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成都市锦江区科学技术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28-86959072、028-84528001(纪检监察组)。 七、揭榜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科技创新科毛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6959103
附件:1.锦江区2025年首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 2.锦江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揭榜申报书
成都市锦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