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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锦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试行)》精神,在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领域大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积极引导市政设施提能改造,积极支持民生保障设备更新,加快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积极鼓励住房消费换新;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倍增,促进先进设备推广应用,推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协同推进节能减排降碳,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大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 (一)积极引导市政设施提能改造 1.支持老旧电梯更新 (1)政策实施时间范围 2024年8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2)支持对象和条件 在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且具有合法权属,未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非单一产权商业商务楼宇,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投入使用年限满15年及以上,或投入使用年限未满15年(质保期已满)、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符合安全评估要求的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维修资金、公区收益,或业主自筹的方式承担,项目有效期内办理评估申请手续,且原则上在收到安全评估报告之日起1年内完成换新、改造电梯的。 (3)支持标准 更新改造后电梯维护、运行、保险资金全部由业主承担,对投入使用15年以上,安全评估结论为“更新、改造”的非单一私有产权商业商务老旧电梯,每部给予更新改造费用50%的资金奖励,商业商务楼宇电梯更新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改造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2024年财政补贴不超过600万元,2025年财政补贴不超过800万元。 (4)申请流程和申报材料 项目由街道办事处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合格施工验收,登记的电梯使用单位将以下材料报经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后,通过锦江区“锦彩企成”在线平台申请奖励资金: ①电梯更新奖励资金申请; ②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③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④变更后的电梯使用登记证; ⑤公示证明等相关资料。 (5)兑付采取的主要方式 ①易申快享。 ②资金结算。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通过锦江区锦彩企成在线平台申请奖励资金,区住建和交通局通过锦彩企成管理员账户进行复审后兑付奖励资金。 (6)其他 鼓励以金融赋能的方式进行老旧电梯更新项目资金监管。由老旧电梯更新业主、施工单位、金融机构签订三方合同,采取居民归集资金,施工单位授信的形式,按施工进度拨款,增加金融机构核实环节,保障老旧电梯更新资金专款专用。 2.支持建筑施工设备更新 (1)政策实施时间范围 2024年8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2)支持对象和条件 具有“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独立法人资格,在锦江区承接工程项目并进行统计申报的施工企业及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3)支持标准 淘汰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提供报废相应凭证;购买先进节能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的发票及付款银行流水。 更换的总体价值大于被淘汰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原采购时的价值,鼓励优先淘汰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按购买的金额计算奖励,2024年—2025年更换的奖励4%。按年度计算,购买机械设备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在上述奖励的标准基础上增加1%的奖励。2025年财政补贴不超过50万元。 (4)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 ①申报材料见申报指南。 ②奖励申请按年度兑现,在次年的第一个季度内提交。 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的项目可在2025年1月1日起进行申报。 (5)兑付采取的主要方式 ①易申快享。(要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②资金结算。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通过锦江区“锦彩企成”在线平台申请奖励资金,区住建和交通局通过“锦彩企成”管理员账户进行复审后兑付奖励资金。 (6)其他 ①本实施细则涉及奖励申报时限为次年第一个季度前,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②获得锦江区财政扶持资金支持的企业,需配合做好财政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接受相关检查。 ③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企业金额等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以注册地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为准。 ④锦江区各类政策所涉及的奖励、补贴等扶持,同类性质政策企业可就高不就低选择申报,不可叠加享受;除上级政策须区级配套承担部分以外,可与上级政策叠加享受。对本实施细则无法覆盖的重大支持事项,以投资协议优先适用。 ⑤将不定期对奖励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居民需求。 3.支持老旧商业商务楼宇改造 (1)政策实施时间范围 2024年8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2)支持对象和条件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属地街道办事处配合下,与业主协商取得项目承揽权,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 ②对商业商务楼宇整体改造、玻璃幕墙治理积极作为,作用突出的业主、物业企业。 ③单个或打包治理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3)支持标准 ①优先支持集中成片改造,单个或打包的整体改造项目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建筑企业10%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年奖励不超过5个项目。 ②单个或打包的老旧商业商务楼宇整体改造或玻璃幕墙治理项目的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业主、建筑企业、物业企业合计20%、25%、30%的资金奖励,由业主、建筑企业、物业企业协商奖励资金分配比例。 ③项目按照审批和进场施工时序先实施先奖励。 ④涉及老旧商业商务楼宇的重大整体改造项目由区政府专题研究支持政策。玻璃幕墙治理项目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下,但存在重大险情、涉及公共安全,确需尽快开展工程排危的,经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后,给予一定比例财政奖励。 ⑤老旧商业商务楼宇整体改造的奖励政策和玻璃幕墙治理的奖励政策根据申报项目的性质、内容确定,不重复享受。 (4)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 ①申请材料以年为周期提交,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方于当年最后一个季度内可向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初审,区住建和交通局通过“锦彩企成”管理员账户进行复审。 ②申报企业需按规定如实提供如下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均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原件应按需提交查验: a)锦江区老旧商业商务楼宇整体改造(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治理)奖励资金申请表; b)营业执照复印件; c)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d)资质证书复印件; e)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f)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g)更新改造合同、施工过程资料(施工前后对比照片)及房屋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人及房屋实际使用人等)支付工程款的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h)诚信申报承诺书。 ③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的项目可在2025年1月1日起进行申报。 (5)兑付采取的主要方式 ①易申快享。(要求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②资金结算。奖励资金次年核验,次年兑现。区住建和交通局通过“锦彩企成”管理员账户进行复审后兑现奖励资金。 4.支持汽车维修设施设备以旧换新 (1)政策实施时间范围 2024年8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2)支持对象和条件 在锦江区注册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积极履行节能环保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在注册地向国家统计平台进行统计申报的汽车维修企业。 (3)奖励措施及标准 ①喷涂房设备。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绿色钣喷汽修企业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成交发〔2023〕52号)文件要求取得了绿色钣喷备案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对按要求更换的调漆、喷漆、烘烤等设施设备(调漆桌、烤漆房循环系统干燥机、中央吸尘系统、集尘袋、催化燃烧系统、活性炭吸附箱、危废室抽排系统等)金额共计30万及以上的给予奖励3万元;20万元(含)—30万元的给予奖励2万元;10万元(含)—20万元的给予奖励1万元。 ②汽维设施设备。对用于汽车维修的设施设备(液压式承重结构的二柱、四柱和剪式举升机、车身校正仪、二氧化碳保护焊、动平衡机、冷媒回收机、工具工件车、喷油嘴清洗机、轮胎拆装机)进行以旧换新金额共计3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奖励3万元;20万元(含)—30万元的给予奖励2万元;10万元(含)—20万元的给予奖励1万元。 (4)申请奖励方式 奖励申请按年度兑现,应在次年的第一个季度内提交。2025年财政补贴不超过50万元。 (5)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 申请人通过锦江区“锦彩企成”在线平台申请奖励资金前准备作好以下准备: ①在区住建和交通局领取申请表,企业法人(或授权代办人)携申请资料(一式一份),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实。 ②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属于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授权代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均查验原件,收存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 ③提供企业收款银行储蓄卡复印件或单位账户开户证明。 ④提供购买设施设备发票、合同和实物照片。 ⑤由区住建和交通局进行现场核实。 ⑥上述资料审核通过后在锦江区“锦彩企成”在线平台上传资料提出资金奖励申请。 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的项目可在2025年1月1日起进行申报。 (6)兑付采取的主要方式 ①易申快享。 ②资金结算。区住建和交通局通过“锦彩企成”管理员账户进行复审后兑现奖励资金。 (二)积极支持民生保障设备更新 支持D级危房治理 (1)政策实施时间范围 2024年8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2)支持对象和条件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属地街道办事处配合下,与业主协商取得D级危房治理项目承揽权,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 ②单个或打包治理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3)支持标准 ①根据危房治理项目合同金额给予相应比例的奖励,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项目,奖励资金20%,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项目,奖励资金25%,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奖励资金30%。奖励资金由实施企业据实申请。 ②针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下,考虑可能存在重大险情、涉及公共安全,确需尽快开展工程措施排危等因素的D级危房,经区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工程实施企业一定比例财政奖励。2025年财政补贴不超过600万元。 (4)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 ①申报流程:申请材料以年为周期提交,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方于当年最后一个季度内可向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初审,区住建和交通局通过“锦彩企成”管理员账户进行复审。 ②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需按规定如实提供如下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均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原件应按需提交查验: a)D级危房治理换新奖励资金申请表; b)营业执照复印件; c)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d)资质证书复印件; e)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f)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g)治理合同、施工过程资料(施工前后对比照片)及房屋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人及房屋实际使用人等)支付工程款的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h)诚信申报承诺书。 ③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的项目可在2025年1月1日后进行申报。 (5)兑付采取的主要方式 ①易申快享。(要求见附件7、附件8) ②资金结算。奖励资金次年核验,次年兑现。区住建和交通局通过“锦彩企成”管理员账户进行复审后兑现奖励资金。 二、加快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积极鼓励住房消费换新 (一)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1.政策实施时间范围 2024年8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2.支持对象和条件 (1)锦江区内计划出售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购房居民(换房人)。其中换房人选择的新建商品房项目须为锦江区内项目。 (2)购买锦江区范围内存量住房且按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 3.支持标准 (1)支持锦江区内成功出售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购房居民(换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三方自行协商确定在购房价款、佣金等方面对换房人给予的优惠。 (2)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购买锦江区内存量住房(即“二手房”)的居民,每套奖励计额5000元的购房消费券。2024年财政补贴不超过800万元,2025年财政补贴不超过2000万元。 4.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 (1)针对锦江区内成功出售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个人购房消费者 ①前期沟通与协议签署。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换房人进行面对面沟通,签署协议,明确各方权益。换房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待售二手住房信息。同时,换房人登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求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换房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如旧房未售出的,换房人可无条件解除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②二手住房交易。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推售换房人二手住房,缩短交易周期;换房人通过参与服务,达成市场交易,买卖双方及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期间,如交易价格谈判、契约协商签订、贷款审批等不成功,则换购工作流程终止。 ③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达成二手住房交易的同时,换房人同步购买前期已登记需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约定在购房价款、佣金等方面向换房人提供优惠方案。 (2)针对购买锦江区范围内存量住房的个人消费者 ①消费者购买存量住房(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按照要求提交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 ②具体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见本实施细则附件。 5.兑付采取的主要方式 (1)本次奖励按照“先买先得”的原则,采用“先购买先申领,政府后奖励”的形式进行。(要求见附件9、附件10) (2)资金结算 ①锦江区与京东集团合作,在京东APP提供发放消费券的审核奖励申请数据信息。 ②购买存量住房的个人登录“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相关入口,提交交易诚信申报承诺书及交易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③“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通道后台兑现消费者奖励,将计额5000元的消费券发放到申领消费者注册的在线平台账户中。 ④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兑换购买“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入口合作商家上架商品后,消费券金额随之减记,直至5000元计额用完。 6.其他 (1)消费券兑现消费品类充分体现与住房、车位、家装消费场景的紧密关联。消费券不支持转让、兑换现金或用于其他非相关的消费,消费券的有效期为领券后6个月内。 (2)奖励消费券已消费金额核销的,发货后不支持取消变更。 (3)购买合同的真实有效性由区住建和交通局会同税务部门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 (二)支持住宅家装翻新 1.政策实施时间范围 2024年8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2.支持对象和条件 锦江区的住宅所有权人。 3.支持标准 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锦江区住宅所有权人对自有房屋进行装修投入资金达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计额10000元的消费券奖励。(装修合同所指的装修工程,含合理价格范围内的灯具、洁具等,不包含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的购置及安装)。2025年财政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4.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 (1)申报流程:装修工程完成价款决算后,房屋所有权人(个人或企业)申请前准备好个人(或企业)信息资料,装修合同,施工过程、决算资料等资料,经与施工企业双方签章确认后,将原件制作扫描件。 (2)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施工企业营业执照; ②施工企业纳税凭证; ③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④房屋产权证; ⑤产权人(或企业产权人的法人)身份证; ⑥装修合同、施工过程资料(施工前或过程与施工后对比照片)及房屋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人及房屋实际使用人等)支付工程款的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⑦诚信申报承诺书。 (3)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的住宅装修项目可在2025年1月1日后进行申报。 5.兑付采取的主要方式 (1)易申快享。(要求见附件11、附件12) (2)资金结算 ①锦江区与京东集团合作,在京东APP提供发放消费券的审核奖励申请数据信息。 ②完成家装翻新的个人登录“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相关入口,根据《锦江区家装消费换新消费券申领指南》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③“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通道后台兑现消费者奖励,将计额10000元的消费券发放到申领消费者注册的在线平台账户中。 ④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兑换购买“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入口合作商家上架商品后,消费券金额随之减记,直至10000元计额用完。 6.其他 (1)消费券兑现消费品类充分体现与住房、车位、家装消费场景的紧密关联。消费券支持转让、兑换现金或用于其他非相关的消费,消费券的有效期为领券后6个月内。 (2)奖励消费券已消费金额核销的,发货后不支持取消变更。 (3)装修合同的真实有效性由区住建和交通局会同税务部门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 (三)支持车位购买去库存 1.政策实施时间范围 2024年8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 2.支持对象和条件 购买锦江区范围内商品房项目车位且按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 3.支持标准 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直接从在锦江区存续统计报表关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单独购买车位的消费者,每个车位奖励计额10000元的消费券。2024年财政补贴不超过3000万元,2025年财政补贴不超过4000万元。 4.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 针对购买锦江区范围内商品房项目车位的个人消费者。 ①消费者购买车位(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按照要求提交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 ②具体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见本实施细则附件。 5.兑付采取的主要方式 (1)本次奖励按照“先买先得”的原则,采用“先购买先申领,政府后奖励”的形式进行。(要求见附件13、附件14) (2)资金结算 ①锦江区与京东集团合作,在京东APP提供发放消费券的审核奖励申请数据信息。 ②购买车位的个人登录“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相关入口,提交交易诚信申报承诺书及交易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③“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通道后台兑现消费者奖励,将计额10000元的消费券发放到申领消费者注册的在线平台账户中。 ④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兑换购买“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入口合作商家上架商品后,消费券金额随之减记,直至10000元计额用完。 6.其他 (1)消费券兑现消费品类充分体现与住房、车位、家装消费场景的紧密关联。消费券不支持转让、兑换现金或用于其他非相关的消费,消费券的有效期为领券后6个月内。 (2)奖励消费券已消费金额核销的,发货后不支持取消变更。 (3)购买合同的真实有效性由区住建和交通局会同区统计局通过查询企业统计申报平台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 三、附则 (一)本细则由锦江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解释;实施日期、有效期与《锦江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试行)》(锦发改发〔2024〕27号)一致,即2024年8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7日。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需对本细则内容进行调整的,以锦江区住建和交通局发布的调整通知为准。 (二)本实施细则涉及的奖励资金的币种是人民币。 附件: 1.锦江区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奖励申报指南 2.锦江区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奖励资金申请表 3.锦江区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奖励资金申领诚信承诺书 4.锦江区老旧商业商务楼宇整体改造工程奖励资金申请表 5.锦江区老旧商业商务楼宇整体改造工程申领奖励资金诚信承诺书 6.锦江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治理奖励资金申请表 7.锦江区D级危房治理奖励资金申请表 8.锦江区D级危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治理奖励资金申领诚信承诺书 9.锦江区购房奖励消费券申领指南 10.锦江区购房奖励消费券申领诚信承诺书 11.锦江区家装翻新奖励消费券申领指南 12.锦江区家装翻新奖励资金申领诚信承诺书 13.锦江区购车位奖励消费券申领指南 14.锦江区购车位奖励消费券申领诚信承诺书 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锦江区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奖励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一)依法在锦江区履行纳税、统计义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产业领域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及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企业。 (二)申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购买和报废后,以靠后的时间起算,在六个月内申报。 三、相关材料 (一)申报企业提供材料分为申报材料和印证材料两部分,印证材料按照本细则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细则条款中未注明印证材料的,则仅需提供申报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均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原件应按需提交查验。申报材料如下: 1.锦江区建筑施工设备更新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加盖公章); 6.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线上申报时,区住建和交通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简化优化,对“锦彩企成”兑现平台已有证明材料或数据信息,不要求申报单位再提供。 四、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企业可向注册地街道办事处线下提交申请或通过“锦彩企成”平台线上提交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按政策对申请进行初审; (三)区住建和交通局对申请进行复审通过后,兑付奖励资金。
附件3 锦江区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奖励资金申领 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申报通知的全部内容,清楚并理解项目申报的条件、材料、时间和程序等相关要求,现就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提交申报数据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申报事项同年未曾享受过区级其他同类政策项目的资金支持,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我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督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近三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信用中国网站显示无严重失信行为,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获得的扶持资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配合做好财政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接受相关检查。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同意退回享受的财政资金支持,并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都)。 五、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锦江区老旧商业商务楼宇整体改造工程申领 奖励资金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申报通知的全部内容,清楚并理解项目申报的条件、材料、时间和程序等相关要求,现就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提交申报数据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申报事项同年未曾享受过区级其他同类政策项目的资金支持,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我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督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申报前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信用中国网站显示无严重失信行为,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获得的奖励资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配合做好财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接受相关检查。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同意退回享受的财政资金支持,并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都)。 五、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锦江区D级危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治理 奖励资金申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申报通知的全部内容,清楚并理解项目申报的条件、材料、时间和程序等相关要求,现就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提交申报数据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申报事项同年未曾享受过区级其他同类政策项目的资金支持,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我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监督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申报前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信用中国网站显示无严重失信行为,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获得的奖励资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配合做好财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接受相关检查。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同意退回享受的财政资金支持,并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都)。 五、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9 锦江区购房奖励消费券申领指南 一、相关材料 购买锦江区内存量住房的消费者申领奖励消费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存量房交易合同(需包含房屋面积、位置等基本信息); (二)合同已网签备案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天府市民云”查询界面截图); (三)消费者身份证原件; (四)支付存量房房款的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注册并进入“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入口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交易合同、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购房的银行卡交易凭证等资料; (二)审核机构进行核实确认; (三)审核通过后,由“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入口兑现消费奖励,将消费券发放到消费者注册的在线平台账户。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锦江区住建和交通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28-84526833 附件10 锦江区购房奖励消费券申领诚信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我已认真阅读了申领奖励消费券的全部内容,清楚并理解申报的条件、材料、时间和程序等相关要求,现就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提交申报数据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我获得的购买二手房奖励消费券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同意退回享受的奖励消费券,并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都)。 五、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1 锦江区家装消费翻新奖励消费券申领指南 一、相关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人申报提供材料分为申报材料和印证材料两部分,印证材料按照本细则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细则条款中未注明印证材料的,则仅需提供申报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均须本人签字、按手印或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原件应按需提交查验。申报材料如下: 1.锦江区家装翻新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2.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 产权人户口本复印件; 4. 装修合同、施工过程资料(施工前后对比照片)及房屋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人及房屋实际使用人等)支付工程款的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5.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注册并进入“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入口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装修合同、施工过程资料等资料; (二)区住建和交通局进行核实确认; (三)审核通过后,由“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入口兑现消费奖励,将消费券发放到消费者注册的在线平台账户。 三、其他事项 (一)如发现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区住建和交通局及“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平台有权取消其奖励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所有。
锦江区家装翻新奖励资金申领 诚信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我已认真阅读了申报通知的全部内容,清楚并理解项目申报的条件、材料、时间和程序等相关要求,现就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提交申报数据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申报事项同年未曾享受过区级其他同类政策项目的资金支持,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获得的扶持资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配合做好财政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接受相关检查。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同意退回享受的财政资金支持,并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都)。 四、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3 锦江区购车位奖励消费券申领指南 一、相关材料 购买锦江区内商品房项目车位的消费者申领奖励消费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车位交易合同(需包含车位面积、位置、合同双方签章等基本信息); (二)合同已网签备案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天府市民云”查询界面截图); (三)消费者身份证原件; (四)支付车位价款的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注册并进入“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入口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交易合同、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购房的银行卡交易凭证等资料; (二)审核机构进行核实确认; (三)审核通过后,由“京东APP锦江区两新政策”入口兑现消费奖励,将消费券发放到消费者注册的在线平台账户。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锦江区住建和交通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28-84526833 附件14 锦江区购车位奖励消费券申领诚信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我已认真阅读了申领奖励消费券的全部内容,清楚并理解申报的条件、材料、时间和程序等相关要求,现就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提交申报数据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我获得的购买车位奖励消费券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同意退回享受的奖励消费券,并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都)。 五、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
- • 附件1:锦江区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奖励申报指南.doc
- • 附件2:锦江区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 • 附件3:锦江区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奖励资金申领诚信承诺书.doc
- • 附件4:锦江区老旧商业商务楼宇整体改造工程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 • 附件5:锦江区老旧商业商务楼宇整体改造工程申领奖励资金诚信承诺书.doc
- • 附件6:锦江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治理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 • 附件7:锦江区d级危房治理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 • 附件8;锦江区d级危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治理奖励资金申领诚信承诺书.doc
- • 附件9:锦江区购房奖励消费券申领指南.doc
- • 附件10:锦江区购房奖励消费券申领诚信承诺书.doc
- • 附件11;江区家装翻新奖励消费券申领指南.doc
- • 附件12:锦江区家装翻新奖励资金申领诚信承诺书.doc
- • 附件13:锦江区购车位奖励消费券申领指南.doc
- • 附件14:锦江区购车位奖励消费券申领诚信承诺书.doc










